女子带五岁儿子去终南山修行,佛系育儿或犯法!
“我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去嵩山少林学武功……”不知道沉迷小视频的各位家长有没有被这首歌洗脑。不过现在把孩子送去练功的家长可谓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按照幼儿园-学前班-小学-中学-大学这个轨迹一路往上读。
可是在终南山,有位“佛系”的妈妈,竟然带着儿子一起去修行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母子二人的修行生活是怎么样的?
据在终南山一处道观避暑的李女士爆料:这位30多岁的单身母亲,带着小男孩在山上打工。每天就靠给正在修建的寺庙搬砖为生,搬1天砖挣40元,当天就花完,次日再谋生计,如是往复,在山中盘桓多日。
根据山上的众多修行者补充:母子去年10月来到山上,自称慕名而来,但是平时不忌口不读经。其他人看他们可怜,于是提供了住所,但是母子并不每晚回来居住,每次出入也不打招呼,回来晚了甚至不喊门,直接翻墙。院墙高三米,万一摔下来必定受伤。
入冬后天气过于寒冷,修行者们就把母子劝离下了山。村民提供食宿介绍工作,希望女子能自食其力抚养孩子。谁知道回暖后他们又上了山。径直来去,村民给孩子崭新的衣服,女子也不要。
还有独居的道士表示:母子提出借宿,他怕流言蜚语就拒绝了;有时孩子敲门来玩,自己要用贡品哄走。总之,母子二人的行为让山上的众人感到不解甚至困扰,毕竟他们二人的生计和孩子的教育都得不到保障,这样的修行对孩子真的好吗?
他们甚至觉得:“女子脑子有病”
妈妈回应:慕名而来修行,将来孩子会读国学
有记者好不容易采访到了这对母子,妈妈自称吴小妹。大学辍学后打工认识了湖南的对象,不慎怀孕,于是回到南方老家生下了孩子。之后夫妻感情不和,没打结婚证,她带着孩子出走,辗转来到终南山。
对于大家的质疑,她回应不愿接受村民的帮助和下山,是因为他人总要给自己介绍对象。励志不再找男人的她不胜其扰,只好重回山上。孩子的教育她也考虑过,半山腰有外地老师教授国学、佛家、道家经典,她会把孩子送过去。不过据调查,这个佛学班目前不对外招生,也还只在计划中,无长远的规划。
至于收入,吴小妹说自己其实是个网络写手,靠撰写网络文章或帮助他人修改论文等获得收入。
孩子不按一般流程去上学,可以吗?
当地警方对吴小妹的故事并不陌生,一名王姓警官表示,已经接到热心群众关于此母子二人的报警电话不下10次。但是经过调查,吴小妹没有犯罪记录,也没有虐待孩子的迹象。警方和吴小妹谈话时,她口齿清晰甚至正常,应对如流,不属于“脑子有病”。
虽然带孩子修行的行为比较罕见,但是警方觉得:她作为成年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他人无权干涉。虽然提供过办理户口、联系家人返回老家等帮助,但都被吴小妹拒绝了,只能听之任之。
目前有一些家长也会选择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在家上学、进入国学班或者私人开设的“学堂”。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有负责人表示: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我们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五十八条也有规定:政府、父母和监护人,都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也是强制性的义务。全文如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所以,提醒各位包括张小妹之类的佛系家长:不送孩子去上学是犯法的!为了孩子的将来,应当选择具有资质并且稳定规模的学校。在此基础之上,育姐觉得,每个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同:有的喜欢给孩子报课外班,有的喜欢让他自由自在玩耍过童年,只要能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都不用指责或者带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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