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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产后的饮食禁忌

  剖腹产饮食禁忌

  剖腹产术前不宜滥用高级滋补品。如高丽参、洋参,以及鱿鱼等食品。因为参类具有强心、兴奋作用,鱿鱼体内含有丰富的有机酸物质――epa,它能抑制血小板凝集,不利于术后止血与创口愈合。

  剖腹产术后6小时内禁食。剖腹手术,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肠蠕动减慢,肠腔内有积气,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增强肠蠕动,促进排气,减少腹胀,并使大小便通畅。易发酵产气多的食物,如糖类、黄豆、豆浆、淀粉等,产妇也要少吃或不吃,以防腹胀。

  当产妇排气后,饮食可由流质改为半流质,食物宜富有营养且易消化。如蛋汤、烂粥、面条等,然后依产妇体质,饮食再逐渐恢复到正常。术后不久的产妇,应禁止过早食鸡汤、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可在术后7~10天再食用。

  【相关知识补充】产后饮食指导原则

  术后一周内避免油腻的食物。

  禁食蛋类及牛奶,以避免胀气。

  避免咖啡、茶、辣椒、酒等刺激性食物。

  避免吃深色素的食物,以免疤痕颜色加深。

  一周后可开始摄取鱼、鲜奶、鸡精、肉类高蛋白质食物,帮助组织修复。

  传统观念认为产妇不宜喝水,否则日后会肚大难消,这时必须多补充纤维质,多吃水果、蔬菜,以促肠道蠕动、预防便秘。

  发酵食物不要吃,以免胀气。

  因为失血较多,产妇宜多吃含铁质食物补血。

  生冷类食物(大白菜、白萝卜、西瓜、水梨hellip;hellip;)禁食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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