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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亲子园虐童事件?如果发生在国外结果会怎样?

如果亲子园虐童事件发生在国外,结果会怎样?作为一位母亲,看到携程亲子园虐童的视频,真的是心惊肉跳地愤怒,我不能理解,更无法想象,在国外遭遇亲子园虐童事件,家长该如何保护孩子?

和许多人一样,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心里怀着激愤和强烈的诉说欲。

事件的整个过程,“推搡、殴打、喂食芥末”这些反复出现的字眼一次次冲击着我们的心,激起我们的激荡的情绪。更可怕的是,这样的虐待行为并不是刚刚出现的,它是已经长久存在了。

所有的这些细节,都让我不寒而栗。那些孩子们在暴力面前的惊恐、颤抖、无能无力、不知所措,是所有的为人父母者都无法承受之痛!

层出不穷的幼儿园虐童事件

这并不是一件孤案!

诸如此类的事件,屡屡被曝光,这才是最让人心痛的:

2012年,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20岁的女老师因为“好玩”,用手揪住一名男童的耳朵,将他拎起离地,一旁老师帮忙拍照。

2013年,河北燕郊一所幼儿园,家长发现孩子身上的针眼和刀痕,老师逼孩子喝尿。

面对这些种种违背人性的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必须要为孩子的安全保障负责。

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所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如果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当中,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更是留下了可怕的阴影!

那些遭受虐待的孩子,会本能得压抑自己内心情绪,变得内向、警惕、惶恐,成长过程中形成对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人际关系的敌视。

这时,我真的忍不住会去想象:

那些被侮辱被伤害的孩子,你现在还好吗?

我觉得,面对这些,我们除了愤怒和泪水,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深刻反思:我们还能为孩子们做些什么?

美国法律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做的?

朋友圈很多人都在问我,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

我们必须承认一点,为了有效防止儿童虐待,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一套完整、成熟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

在这套体系当中,我觉得有两点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法案中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

  • 规定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都有报告义务。

  • 有18个州规定,“只要怀疑就有报告义务”。而报告的标准很简单,只要一个人知道、有理由相信或者怀疑一名孩童正在遭受虐待,就有向儿童保护服务处报告的义务。在接到报告后,就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有关人员没有尽到举报之义务,就会受到处罚,比如罚金、监禁,甚至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在我身边,就发生过被举报的事 件。一个华人父母与孩子因为生活琐事起了争执,无意间打了孩子一下,这一幕被路人看见,立即报警。随后,这对夫妻遭到了当地女儿儿童保护协会的起诉,而他们的孩子也被带到了当地的儿童监护机构看管。

在美国,像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家对待儿童一事上的“多管闲事”是出了名了,只要看到有儿童被打,或者怀疑孩子遭受虐待,即使没有任何证据也都会报警。因为这不仅是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的义务。

在中国的文化里,父母打自己的孩子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连中国的俗话里都说,“油盐出好菜、棍棒出孝子!” 但是在美国很多州,父母打自己的孩子都是犯法的,就更别说幼儿园的老师殴打、虐待孩子了,这已经构成了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了。

美国的《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

  • 对虐待儿童作出详尽无比的界定:把虐待儿童视为是重罪,处罚的措施根据各州的规定,以及案情的情节严重与否来决定的,最严重者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

美国法律对虐童者的惩罚严厉到什么程度呢?

这个新闻就有些代表性:

美国媒体14日报道,看护者乔丹在照顾孩子时,让一两岁大的宝宝相互殴打、逼迫他们吃滚烫的食物,骂他们丑,用水管冲孩子的脸,还不许他们哭。乔丹的暴行持续了数月,对此,她认为这是“娱乐”。当事件曝光后,乔丹被判7项重罪和6项轻罪罪名成立,现面临最长41年监禁。

缺失的中国法律条文

但是,在我们中国呢?

虐待儿童,无论行为多么恶劣,给孩子的身心带来多么巨大的伤害,只要没有构成孩子重大伤残,施暴者最多就是被开除,被罚款,公开道歉,顶天了就是一个行政拘留——完全上升不到刑事案件的层面。

就像上面提到“为了好玩”而拎孩子耳朵的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的虐待者,她后来怎么样了呢?她被幼儿园开除——但实际上,她本来就不应该上岗,因为她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

虽然她被公安机关带走了,

但是,最终的结果呢?

这位虐待儿童的女老师,得到了这样的裁决:无罪释放!

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只有虐待罪,而没有虐待儿童罪,

唯一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刑法里面的补充条例。

附:2015年8月29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

在此法条后增加一条,作为补充: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为重要的是,迄今为止我们依然没有一部《虐待儿童法案》来对虐儿作出详细地限定,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来震慑这些恶魔。

因此,我觉得在国内,虐童的犯罪成本还是太低,所以才使得这些无良的人有持无恐、前仆后继地恐吓、威胁、体罚幼童!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非常急切地希望中国也可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这样让愿意参与维护儿童安全的每个人都有地方和渠道去报告,同时也能降低举报人的身心压力;我们不能再纵容这些恶魔的卑劣行径,而法律是唯一有效的手段!

美国亲子园的管理制度

大家都知道,我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我和机器人先生都非常忙,所以两个孩子在不到两岁就被我放到幼儿中心。我对于幼儿中心几乎没有太多的顾虑,因为我了解他们的监督制度是何等地严格。

先介绍一下:

以我所在的加州为例,幼儿园分为家庭幼儿园与幼儿中心或者日托所(day care),但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开办幼儿园的话,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会触犯法律。

对幼儿教师,美国各州普遍要求具有本科学历,持有资格证,通过背景考核。甚至有些州会要求幼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时还会对专业作出规定(比如需要有教育学的背景)。

不仅申请资质和教师资格上严厉,而且在学校的管理上也非常严格。

有一次,我大儿子凯凯回到家,拿回来一份张长长的报告。我很诧异,看了内容才知道,原来孩子在学校做游戏的时候因为踩空,自己摔了一觉,头被撞了一下。这份报告非常详尽地记录下了事情的整个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当时发生时有谁在场、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以及老师采取了什么样的应急措施等等。最后还附上了班主任和教导主任的签名,以此来证明事情的真实性。

美国的学校对于学生的意外是非常重视的,教师的职责和责任也非常明确。

我觉得,每一个教师的尽职尽责不是单单依赖教师的人品,道德感或者良知。最为有效的手段是,其实是学校责权明确的管理制度。

如何给孩子选择一个放心的幼儿园?

最后,在预防孩子受到虐待的事情上,最需要积极行动的是我们每一位家长。

作为家长,我们首先需要为孩子选择一个好的幼儿园,那怎么样来界定一所幼儿园是否值得信懒呢?

我认为需要注意以下10点:

1、教师团队是否稳定

2、教师考核标准是否严格,是否有持续性的培训和考核

3、课程安排是否科学

4、教学是否用心

5、是否注意孩子的健康教育

6、是否有专门的体育老师

7、校园活动是否丰富

8、教室是否有摄像头

9、老师比例是否合理

10、最为重要的还是学校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道德和良知不应该是防范老师虐待的主要诉求点,唯有行之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手段,才是杜绝虐待的关键所在。

选出了好的学校之后,我们每一个家长还必须细致观察我们的孩子的变化。因为,孩子们还年幼,我们不能被动等待孩子们会把自己的遭遇用语音的方式来告诉我们。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观察,来判断。

如何判断孩子是否遭受暴力?

日本关东地区枥木市发行的一本教师手册中,

列举了需要注意的儿童被虐待的信号:

1.老师写板书时只要一举手,孩子就下意识地抱住脑袋

2.老师轻微警告,孩子就吓得一动不动

3.孩子吃校餐的时候饥不择食

4.孩子出现与性相关的言行和奇异行为

5.说话像大人

6.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

7.喜欢用奇异行为吸引他人注意

8.反复出现逃课、迟到缺席、小偷小摸、游荡等问题行为

9.放学后不爱回家

10.学习能力骤降、反应迟钝、虐待动物、忘事

11.感情表现极端贫乏

12.容易暴怒和突然陷入恐慌等

当孩子出现这些迹象时,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很可能孩子在幼儿园度过地不愉快甚至很痛苦。

我们要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询问孩子在园的情况。我们为人父母,是孩子最后的庇护所。

我们首先需要为孩子建立温馨的、民主的家庭氛围,与孩子建立起亲密且平等的关系,让孩子在外所受到创伤时,都能在自己的家中得到舒缓。

最后,我想说:

很多的聚焦在大众眼球的事件,往往过段时间就湮灭在我们的生活里,但是我希望这一次的亲子园事件真的能够让我们大家都能看到一些东西,得到一些启示。

孩子是我们未来的希望。我们需要整个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地为他们创建安全美好的成长空间。

希望未来,每一位家长都能够看见自己的小天使在幼儿园里自由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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