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之家

男子强奸前女友致其怀孕受审 当庭获谅解

本报记者江荣义通讯员刘洲

本报讯一对年轻男女谈恋爱遭到男方父母反对,分手后男子将前女友骗到暂住处强奸。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一审判处,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厦门男青年张某今年23岁,2007年4与来厦打工的女子江某相识,两人感情发展很快,2008年底,已开始谈婚论嫁,但张某之母极力反对,张某被迫与江某中断恋爱关系,两人以普通朋友相处。

今年1月22日晚9时许,张某将前女友江某约到湖里区海山路暂住处,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次日13时许,江某报警,18时许,警方将张某抓获归案。

今年3月11日,江某检查出怀有身孕。庭审时,江某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张某从轻处罚,同时二人当庭表示愿意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张某的父母也表示尊重张某与江某的意愿。

鉴于张某与被害人江某之间的特殊关系,及江某对张某表达的谅解意见,以及张某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依法对张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zxwq)

育儿之家 原文链接: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育儿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0

上一篇:

下一篇: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取 消

最新育儿大全

育儿大全排行榜